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 张铁民)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集安市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实效。集安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努力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切实树立人民法院队伍新形象。
2021年10月11日上午,宋某和代理律师将一面写有“高效执行楷模,为民不辞辛劳”的锦旗送到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语重心长感慨道:“执行法官是正真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
宋某与王某、刘某,及宋某与李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两个案件,经法院生效文书确认:王某、刘某及李某、刘某分别于2021年6月26日连带给付宋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2021年7月5日,集安法院对这两个案件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奔波于通化和柳河社保局、通化车务段、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化东昌路证券营业部及东北证券公司等地,积极采取线上冻结被执行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并送达不予变更卡号及开户行的强制手续、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冻结股票等有效措施。2021年8月13日,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从冻结的三被执行人社会保障卡中按月支付,并按时履行(王某的房产正在出售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真心。鲜红的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集安法院执行干警办案公正、尽心尽责的认可,也是对法院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激励。集安法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出务实举措,提高审判质效,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