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哲明)为助力银行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宣金富来到吉林通化海科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普法宣传,并征求相关负责人对于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讲座上,宣金富法官从《合同法》《担保法》中关于合同效力、格式条款、担保责任等入手,就有关金融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民法典物权编担保物权中的一般规定和抵押权相关法条,以及在金融借款中有关保证人和财产抵押的审查等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引导银行工作人员切实增强法律风险意识,规范金融借款业务流程,从源头上减少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随后,宣金富法官详细了解了银行目前的业务风险状况,详细询问了企业在法治营商环境保障司法服务方面的新需求,并围绕银行提出的银行风险担保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流、解答。
讲座结束后,银行工作人员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让他们受益匪浅,对于金融借款合同和抵押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防范风险的意识,为今后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提供了指导。
开展本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是通化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下一步,通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