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并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中,昔日战友因债务产生纠纷使友谊产生了间隙,对簿公堂。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对战友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马伟(化名)与李华(化名)系战友关系。
2006年8月李华因做生意投资向马伟借款50000元,并签订借据,借据载明:借款期限为两个月,期满后李华需另支付马伟利息2000元。借款到期后李华未按约定偿还马伟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1年3月李华在北京以无钱为由又向马伟借款10000元,马伟念及战友情谊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10000元汇给李华。李华从马伟处借款本金合计60000元。
多年来,马伟从未间断向李华索要欠款,李华仅在2021年2月通过转账方式偿还1500元,剩余欠款均以无钱为由推脱拒不还款。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肖攀得知二人曾系战友关系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存在调解的可能,为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的战友情,肖攀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并主持调解,经过肖攀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被告李华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马伟剩余本金人民币50000元;
二、被告李华共计偿还原告马伟利息20000元(被告李华于2021年11月10日前偿还原告马伟利息人民币10000元,被告李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马伟剩余利息人民币10000元)。如李华未按期履行,马伟有就剩余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的权利。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成功调解,化解了双方之间的隔阂,使原、被告双方深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为二道江区稳定贡献司法力量。(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