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
一名被告年近90,行动不便。
另一名被告远在外地,无法回程。
这个带有诸多困难的官司怎么打?
以前,可能需要当事人克服困难来到法庭。
现在,一根网线,几台显示屏,
就能简单解决。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王蕴辉法官组织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本案依托互联网实现了法官、当事人异地远程参与调解,同时派出两名干警辅助当事老年人进行远程调解,大大减轻了当事人奔波的辛苦,充分提高了审判效率。
早前,张某来到法院起诉被告隋某、于某,要求继承丈夫遗有的一套房屋。经过前期的沟通,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但被告隋某已年近90岁且住所离法院较远,所以不便前来参加诉讼,另一名被告于某常年在外地,也表示疫情期间无法前来参与诉讼。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采用远程庭审,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组织调解该案件,同时考虑到原告张某、被告隋某都不会使用智能手机,遂派出两名干警李槟帆、刘旺来到当事人家中,“手把手”协助其进行操作。三名当事人通过视频同步、完整地参与了由审判人员组织的各项调解程序。次日,两名干警又来到高龄老人隋某家中,为其送达了调解书,圆满办结此案。
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为解决一些当事人具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开辟了一条新路。为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上门服务”,彰显出法院的人文关怀,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