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古丽娜)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美某与被告木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木某便身患重病,最终导致行动困难。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二人带来极大痛苦的同时也导致双方感情渐行渐远,原告最终选择起诉与被告离婚。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的沟通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原、被告之间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考虑到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且均有离婚的意愿,于是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由原告返还被告全部彩礼。调解达成后,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便主动上门第一时间将案款送到被告手中。这起离婚纠纷最终以当事人都满意的方式得以化解,快调、快执也极大的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法官说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除了要关注案件本身的法律关系,同时也关注案件背后的故事,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从坐堂审案变为上门办案,不仅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也能更清楚的化解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木垒县法院着力打造诉调对接、快审快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有困难的当事人送法上门,确保其权益得到尽快兑现,让群体充分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高效与便捷,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