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晰)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是诉源治理化解纠纷的又一典型案例,更展示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孜孜追求。
据悉,被告冯某某拒交物业费是因其住房在原物业公司管理下,房屋与小区公共部分漏水导致住房内返潮发霉。虽然在更换现物业公司后,公共部分漏水处已被维护修缮,但被告冯某某仍为屋内返潮发霉所造成的损失恼怒,遂拒绝缴纳物业费。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无奈之下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积极实践落实“枫桥经验”,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平衡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合理分析纠纷对双方的不利后果,鼓励双方互相让步,协商解决。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同时被告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只有在源头减少纠纷,诉讼案件才能减少。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诉讼增量,取得了不错成效。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汇聚专业解纷资源,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找准解决纠纷的路径及方法,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