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晴 蒋冬梅)为了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兑现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2021年8月份以来在辖区内开展了“小额清积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执行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尤其是涉民生执行案件,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或者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拘留措施。
柳河法院执行局通过内建制度、外强措施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要求所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一律由执行局局长监管,加大强制措施的使用力度,对以终本方式报结的案件,在符合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一律采取司法拘留。同时,每月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根据被执行人居住地划分片区,分头集中执行,在辖区内强化强制执行的威慑力。
2021年八月份以来,柳河县法院执行局共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0余次,实际送拘8人。拘留措施采取后,当场履行25人,部分给付达成和解15人,执结80余万元。3名被执行人在集中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履行,使案件顺利执结。
开展“小额清积专项执行行动”将作为柳河县法院执行局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尽快实现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