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陕西省兴平人民法院持续扩大“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战果。近日,依法决定对“老赖”杨某某司法拘留15日,坚决捍卫司法权威。
刘某某诉杨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采取冻结、划拨、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其多次承诺还款,均言而无信,用种种理由推诿逃避,始终不肯履行法定判决。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兴平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初心,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重拳惩治“老赖”,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威慑力、公信力,让申请人“纸上权利”尽快变成“真金白银”。依法决定对杨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让其在拘留所里反省悔过,能主动兑现自己的还款承诺。(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