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闫妍 范军)“您好,欢迎来电!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温馨提示,请您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进行监督。请勿违规干预和过问案件、请托说情、打探案情、插手案件办理,否则我们将如实记录报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这两天拨打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干警电话的时候,突然发现彩铃变成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度,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联手中国联通公司为全院干警免费设置“三个规定”专属彩铃。彩铃内容告知了防止干预案件的主要方式,也说明了违反规定的惩治措施,为预防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增添一道新举措。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三个规定”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共同营造健康的司法环境,打造不插手、不干预、不过问案件办理的良好氛围。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司法人员被“围猎”。(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