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俊达)2021年8月20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为了更好地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的建党精神,争取更大的光荣”实施方案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廉洁高效地审结一起因在列车上发生口角引起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害人委托其母亲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以此表达对承办法官妥善化解矛盾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
2021年3月25日,在吉林至长春的列车上,被告人因琐事和被害人发生口角,既而动手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入院治疗后,被确诊为“双侧鼻骨、右侧上颌骨额突及鼻中隔多发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为此被害人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到案件后,综合审判庭办案法官对案件进行充分了解后,就附带民事部分依次与被害人和被告人沟通,并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民事调解,因考虑到被告人年纪大,无固定经济来源,办案法官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将赔偿条件协调到被告人可承受的范围内
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3.5万元,被害人也当场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对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予以谅解,并在和解协议及调解笔录上签字。双方握手言和,矛盾一笔勾销。事后,被害人家属对承办法官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不厌其烦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