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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莫让亲情对薄公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瑞雪 赵红波)所谓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情,人世间,最令人珍惜的莫过于亲情。古人有云:父子不信,则家道不睦。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石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人状告子女的民事案件。案件受理后,因为原告年事已高,法官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通过入户调解,缓和双方矛盾,解开双方心结,让这个大家庭重拾昔日温情。
 
  原告郭某今年83岁,养育的三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自老伴去世后,郭某经常购买保健品,其子女担心父亲被人骗,便把郭某存折中的存款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为老人保存。郭某听不进去儿女的劝说,便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女诉至江源区法院,要求其返还该笔钱款。
 
  石人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老人身体不好,不便前往法院参加庭审,为及时为这个大家庭沟通调解,解开双方心结,便组织调解团队主动前往老人家中上门服务,修复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法官将郭某的子女约到郭某家中后,一方面批评三子女的做法不顾及老人的感受,处理问题的方式有所欠缺;另一方面从情理、法理上做老人的思想工作。从客观的法律层面和亲情感化层面劝说老人和子女们认真考量、和平协商,共同为修复亲情做出努力。
 
  经过法官一天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破冰和解,子女同意将老人的存款返还,老人也保证今后不会乱买保健品。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撕裂的亲情得以修复,郭某当场撤诉。
 
  法官主动上门服务的便民举措,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一直以来,江源区法院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方面的民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