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兴平法院被咸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咸阳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分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刑庭副庭长任庚、法警大队政委任高党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兴平法院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在七个方面精准发力,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中层干警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9人组成专班。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中层及员额法官会议23次、党组会议36 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努力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打击声势。院党组牵头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实施方案》,利用网络、报刊发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稿件826篇次,制作简报26期,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8条,通过手机移动平台发送短信13万条,悬挂宣传专栏35块,制作电视节目6期,制作宣传片1部。在包抓路段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56条、漫画64副,利用古会、庙会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率、支持率。公开审理宣判夏某某等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咸阳日报》《兴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以强大声势震慑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法官深入市卫健局、西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向干部职工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院党组成员每周一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汇报,总结工作成绩,梳理工作短板,拟定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方向。各庭室配备联络员,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扫黑办严格按照中、省、市及咸阳中院、兴平市扫黑办的检查督导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反馈、评价、问责机制,坚持对账销号,对政治站位、组织领导、组织建设、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等6类文件全面梳理,分类存放,做到账目清晰、合理分类、科学建档。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由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共同构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助力“打伞破网”。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实现精准打击。共接待来访群众151人,受理涉黑涉恶线索35条,已全部办结。发挥联动作用,对4242名村(社区)“两委”会委员进行资格联审,排查出61人曾受到刑事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扎实开展“五必访”“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等活动,走访群众1381户,广泛听取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对2016年以来审理的各类案件“深挖彻查”,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深挖背后隐藏的“保护伞”,摸排翻查案件19196件,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8件。
五是打击黑恶犯罪,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刑庭审判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2019年,开庭审理了夏某某等家族恶势力案件,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夏某某等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2020年,开庭审理了聂某某等10人、张某某等11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及张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判处27名犯罪分子五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有期徒刑。成立11个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李某等23人涉黑案件庭审工作。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20年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六是深化“打财断血”,摧毁“造血”功能。自觉对标对表中省市“打财断血”要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领导小组, 突出“加强领导、配强力量、打通堵点、指导把关”思路,认真落实一案一方案,一案一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执会诊。发出悬赏公告,建立“追缴罚没同步、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狠”“准”“细”,全面发挥快速性、强制性作用,扎实开展“黑财清底”工作,确保涉黑涉恶执行工作方向正确、战果扎实、进度迅速,助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共查控房产5套、地皮16.57亩、车辆23辆,冻结划拨资金1185.30万元。
七是持续“三无”创建,推进多元解纷。制定《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向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局、水利局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7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扎实推进“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打造全链条“就地化解、引导分流、长治长效”工作体系,在164个行政村设立临时党组织,选派47名法官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71件,标的2400万元。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助力打造集约高效、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