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季从军)近日,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该案虽然为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矛盾不断升级,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践行初心使命的责任与担当,长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长白县人民法院“无讼村屯”的工作平台对该案进行调解。为加大对该案的化解,长白县人民法院落实院、庭长参与调解的制度,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及矛盾纠纷的争议所在,然后又邀请了当事人住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参与对当事人的调解。
长白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参与案件调解制度,邀请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德高望重的群众参与调解,发扬“无讼村屯”平台的调解优势,使长白县人民法院截止到2021年六月底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6.22%。(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