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快速有力 调解深得民心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类纠纷,例如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案件占比很大,因婚姻家庭纠纷内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亲情、感情、血缘等种种关系纠缠在一起,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更需保持诚心、耐心、细心,坚持运用“调解为主、调执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此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陈鹏法官就接到了这样一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在案件中,执行法官强化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始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宗旨。
小王(化名)与小张(化名)于2015年11月登记结婚,婚前购买了一套位于通化某小区的房屋,面积约70平方米,价值约25万余元。2020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房屋所有权问题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小王和小张在法院的积极调解下,达成了和解,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判令该房屋归小王所有;部分家具家电归小张所有;小王一次性给付小张人民币13万元 ,小张将房屋腾出交付给小王。
由于双方失去对彼此的信任,不能自行履行义务,故向法院申请执行。陈鹏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立即对该案的审理过程及案件内容进行梳理,秉着“将调解贯穿始终”的服务意识,积极同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倾听双方诉求,通过细心的劝导、耐心的调解,在法院的公正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王将补偿款13万元15日内打至法院银行账户,小张将房屋清空,交付给法院。在法院的监督下,小王和小张都如期的履行了义务,整个案件仅用了20多天的时间,小王将补偿款给付完毕,小张将房屋钥匙交至法院,完成了房屋的查验工作。
“执行快速有力,维护合法权益”,当事人小张在事情圆满解决后,为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从审判到执行,东昌区人民法院一以贯之地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不断的努力,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陈鹏法官总是说:“如果只是用法律的条条框框去调整,用机械化、程序化的方式去解决,虽然彰显了法官依法办案的司法权威,却不利于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
东昌区人民法院一直立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案施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拓宽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