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尹博文 孙艳娟)为推进涉民生矛盾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化解一起涉民生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娄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娄某于2020年8月将位于南大鹏附近一间一楼门市店铺无偿提供给原告王某使用,原告王某以此张开了一家奶茶店。后因被告娄某原因,原告王某奶茶店铺无法继续经营,原告王某与被告娄某协商后,原告王某将店内设备转让给被告娄某,被告娄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2.5万元人民币,双方于2021年1月30日签订了转让协议,但是被告王某一直未给付转让款。原告王某多次与被告娄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望依法裁判。
案件受理后,行政(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以问题为导向,以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通过多次耐心析法明理,经过多次协调,原告娄某将钱支付给了王某,王某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为群众解决实事,彰显司法温暖。
长期以来,靖宇县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适应纠纷的多元属性,整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对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将会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