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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八旬夫妇来离婚,法院终遂人心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宜廷)“夕阳是迟来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人到晚年,除了健康长寿,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子女孝顺、爱人常伴左右。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八旬夫妇离婚纠纷。
 
  此案件由立案庭副庭长盛云负责审理,当天两位老人由各自子女搀扶来到法院的立案大厅,老爷爷81岁,拄着拐杖,老奶奶79岁,两人身体都不太好。盛法官了解到,这两位老人是一对半路夫妻,他们于1988年结婚,老太太结婚后就负责照顾老爷爷的80岁老母亲及其与前妻生育的四个未成年子女,现子女都已成年,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么过下去,但可惜的是,随着年岁增长,两位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两位老人的养老问题,双方子女曾多次协商,但子女们都不愿同时照顾两位老人,为此还产生了财产纠纷。老太太多年也没有自己的房子, 养老也成了问题,所以为了分割好财产,同时也为了养老,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盛法官通过跟两位老人的相互谈心,得知他们离婚的决心已定,也考虑到两位老人的以后养老问题,最终双方进行调解,合理进行财产分割,让两位老人都得到满意的结果。
 
  此案的审理也带给人们思考,盛法官提醒,老年人丧偶或离异后重组家庭,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不妨婚前就将财产的事说清楚,根据《民法典》可以设立居住权,或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而双方的子女也应该持有宽容的心态,不要过多地干涉老人的个人生活,让老人能够相互依靠、共度晚年,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