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2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陈红法官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调解现场搬到了原告所在的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矛调中心,经过多方共同参与调解,成功解决了原、被告的烦心事。
原告岳某建因继承纠纷到中原区法院起诉自己的三个兄弟,要求依法继承其母亲郑某名下的存款8万余元。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引导岳某建到一站式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经了解得知,岳某建四兄弟的父亲岳某1999年1月去世,母亲郑某2019年9月去世,母亲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8万余元。因母亲生前未留下遗嘱,兄弟四人就遗产分割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产生了纠纷。这次大儿子岳某建到法院起诉也是为了尽快化解兄弟间的纷争,重新找回亲情。为了方便调解,法官助理把兄弟四人约到了社区矛调中心,并邀请民调员共同参与调解。上午11点,在计划路社区矛调中心,调解正式开始。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想法,民调员从亲情的角度出发、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别与兄弟四人进行了沟通。经过法官和民调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大儿子岳某建依法继承母亲郑某名下银行存款86374.94元,其他三人自愿放弃继承。兄弟四人握手言和。
“非常感谢矛调中心的工作人员和陈红法官,高效、便捷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终于了结了我们兄弟之间的一桩心事!”岳某建说。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原区法院积极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大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从早从小化解,实现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一码解纠纷”。接下来,中原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尽早将矛盾化解在小在基层,将更多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的状态,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