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芦潇)4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收到一名七十二岁老人送来的锦旗“办事认真效率高,为民服务暖人心”。这位老人眼含热泪地讲述了她在法院感受到的暖心故事。
老人高某某与张某原系多年好友。2015年,张某的亲属开办工厂缺少资金。高某某通过张某将多年的积蓄转交给张某的亲属,该笔借款至今没有归还。高某某定居大连市,六年间无数次往返大连与白山之间催要借款,在张某家高血压发作晕倒过、双方发生矛盾冲突进过派出所、无助失望在大街上痛哭过……最终,高某某选择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该案在二审期间,承办法官郭惠靖第一时间进行阅卷、排期开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了然于胸,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因案涉纠纷积怨已久,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郭惠靖法官找准案件切入点,针对高某某与张某不同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及年龄特征,利用三天时间不厌其烦地劝说当事人,巧妙地在调解过程中释法明理,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在郭惠靖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向高某某给付了其垫付的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古稀老人破涕为笑。
“我们为法官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今天的调解解决了我们多年的心病!”双方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长达六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仅用九天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是白山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审判工作实际中的具体体现,不仅缩短办案时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提高效率,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