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阳)近日,陕西省周至法院审结原告李某诉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因原告李某明知对方赌博仍借款,最终法院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和被告马某系同学,在明知被告借款用于赌博的情况下,原告分多次转账向被告进行借款,双方口头约定每10000元每天利息为100元。借款之后,原告多次同被告一起去赌博场所,目的是在被告赢钱之后索要本金及利息。后因被告无力偿还债务,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办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认定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原告主张的债务不予保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经生效。
周至法院法官提醒:出借人应当明确借款人有合法的资金使用用途。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