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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潘庄司法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乙)国家安全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努力营造“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在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制定了贴近群众生活、学习、工作且易于实行的宣传措施,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热潮,并采取多种形式将宣传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了系列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普法活动。
 
  一、 抓好关键少数,提高法治意识。组织潘庄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并就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什么要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如何正确认识因家安全形势、为什么要进行保密知识教育、造成失密泄密的因素有哪些、如何防止失密泄密、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探讨。并通过典型案例,使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同时深入浅出的就如何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后将受到的处罚等问题进行详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 拓宽宣传渠道,切实宣传到位。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利用主街商户等人员密集的地点对《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知识以及“12339”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积极宣传。
 
  三、 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治讲座。没有国家的安全,就没有个人的安全。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在校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意义重大。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潘庄镇中心小学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法治讲座”。法治讲座中,工作人员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事例,告诉学生什么是国家安全,如何有效预防失密泄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内容。随后,从家庭、社会、个人等因素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及成因,教育广大学生要在日常生活中“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和学生对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对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巩固和发展人民防线建设、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