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瑞雪)为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巩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延伸司法人文关怀,4月6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孝敏和信访室工作人员受院长林本才委托,对该院办理的一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回访,确认司法救助金落实情况,帮助救助申请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刘某某系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未获得任何赔偿。因其丧偶,体弱多病,家庭生活困难,江源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刘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300元。在回访过程中,王孝敏详细地询问了被救助人现在的身体情况、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落实情况,并诚恳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感谢中国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被救助人刘某某激动地表示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江源法院对她的关心和帮助。
近年来,江源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依法履行救助职能的基础上,拓展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注重救助工作的延展性,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定期回访救助对象,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建立司法救助台账,今年3月共对2件符合司法救助的困难案件当事人给予合理的司法救助0.43万元,使“因案致贫”的困难家庭能够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救助,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温情。(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