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判决一起涉嫌损坏军事通信犯罪的案件。被告人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被告人焦某某因自家园子做门需要铁管,于2020年3月7日,携带工具进入红石林业局某施业区内,将此处正在使用的一根军用光缆连同外部铁管护套全部锯断后,将长约3米的铁管护套盗走藏于其自家仓房内,造成部队通信阻断3小时40分钟,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8574.79元。案发后,焦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铁管护套被公安机关扣押;同时,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涉线工作办公室证实,案涉光缆线路为军用二级通信干线,不属于重要军事通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某明知自己锯断光缆行为可能发生破坏军用通信等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军事通信阻断,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鉴于案发后焦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