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岩)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大打出手,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2021年1月6日23时30分许,原告肖某雇被告梅某朋友开车到足疗店,因足疗店不能过宿,原告肖某便打算离开,出来后看到所乘车停靠在旁边串店,进店看到被告梅某和其朋友一起吃串,原告肖某受邀一起喝酒,饭后双方因结账一事产生冲突,被告梅某在店外监控死角处无故将原告肖某打伤,原告肖某受伤后入住柳河医院治疗,针对原告肖某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梅某未予赔偿。原告肖某诉至三源浦法庭,要求被告梅某依法赔偿原告肖某经济损失。
三源浦法庭在受理案件后,赵法官调取了派出所的治安案件卷宗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激动,调解起初并不顺利,但是赵法官一直没有放弃,细心的释法说理,最后在赵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有所松动,态度也逐渐转变。最终,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梅某于2021年5月1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肖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6000元。
至此,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