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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送法进企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佳慧)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3月29日至30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前往汪清林业局对林场职工开展专项法律宣讲活动。
 
  在宣讲活动中,法院书记员朱延旭首先针对清明节期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提醒职工:清明节将至,上山祭扫的野外活动将大量增加,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问题,切勿携带火种入林,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向现场职工介绍了林区内常见的国家保护植物,并表示林区法院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林区生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随后,法官助理何璐瑶随后为现场职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对相关法条进行了细致地解释,并通过列举近年来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例的方式,呼吁林场职工要增强拒食野味的意识,自觉抵制捕猎、食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现场职工表示:“感谢法院的介绍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法院工作人员讲解的案例中不难发现,有的被告人并不知晓自己随意砍伐的树木、捕猎的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这次法律宣讲活动也给我们上了一堂课,平时常见的树木、动物都是受国家保护的,身处林区中一草一木都不能轻易伤害。”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致力于维护林区生态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并通过开展“六走进”活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向林区群众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森林资源的自觉性,为维护生态平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