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海洋 蒋冬梅)近日,吉林省柳河法院执行局的李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电话:“欠钱不还一直在外的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有满院玉米,虽然人没在家,但确实是收完地才走的”。
该案件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19年,李某在申请人于某经营的食用菌种植商店购买了价值两万余元的菌用物质,用来种植食用菌。李某以购买的食用菌物质存在质量问题给自己造成损失为理由,拒不给付购物款。可是李某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判决李某立即偿还货款。李某一直拒不履行。
李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带着团队办案人员到达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并迅速对玉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成功控制财产。而此时,被执行人李某没在家,但是其爱人张某在家已经联系好买家,这两天就要将玉米卖出。
李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充分的法理释明,同时也告知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玉米已经被依法查封扣押,如果私自处置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李某看到院子里玉米仓上的封条,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的严重性,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在将被扣押玉米卖出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将拖欠的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吉林省柳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