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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讲理不还钱,强制执行喊“投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慕立伟 蒋冬梅)近日,吉林省柳河法院执行局的慕法官处理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案件标的不大,仅一万余元,可是处理起来难度不小。虽然送达了相关手续,并向被执行人释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法官也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只有一个理由:没钱。最后慕法官果断采取了执行强制措施,这下被执行人喊“投降”还钱了。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双方本是关系较好的亲戚,因为刘某临时有资金周转困难,于多年前向胡某借款三万余元,借款到期后胡某迟迟不还钱,没办法胡某只好催要。谁知刘某借钱之后就变了脸,一拖再拖就是不还钱,两人开始了拉锯战。每次胡某催要,刘某就还500元或1000元,有时干脆拿200、300元应付一下,赶上刘某心情不好,干脆就说没钱。一来二去,这笔欠款就拖了7年多。胡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胡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慕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释明相关责任,可刘某仍然拒不履行,同时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慕法官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当刘某坐进了羁押室,带上了“银手镯”,知道自己要面临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后,刘某立即让家人筹钱履行了义务。
 
  执行法官经常遇到拒不履行的行为,每次都尽量对被执行人做思想教育工作,但被执行人不听规劝不配合的,最后都果断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如实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吉林省柳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