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荥阳法院执行二团负责人王浩在执行过程中碰到了一件棘手的事,临时当起了“法官妈妈”:女老赖被拘留,其公爹为了逼法官放人,将其只有四岁的孙子丢在了法院。
袁某与樊某原系夫妻关系,1999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3年7月20日袁某向蔡某借款30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后经双方确认袁某欠蔡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部分利息。袁某妻子樊某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20年1月15日,袁某与樊某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双方并未分居。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后,2020年4月2日蔡某向荥阳法院起诉二被告,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多次做工作,二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判决义务。最终,樊某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送进拘留所。
第二天办案法官一大早便到郑州、登封等地办理执行案件,没想到刚到郑州,书记员便匆匆打来电话:“被执行人公爹领着一个只有四岁左右的孩子来到法院办公室,被告知法官外出办案,便称自己照顾不了孩子便直接将孩子丢法官办公室后很快消失在走廊中。”原来这是孩子爷爷想拿孩子做“挡箭牌”来博得法官同情,希望法院妥协,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家人又拿孩子做“挡箭牌”,想着天真无邪的孩子被丢法院,心里真不是滋味,一边快速安排报警,一边安排干警照顾好孩子的吃喝拉撒,案件办完便匆匆忙忙往回赶,并打电话联系救助部门,以防万一。
回到单位见到孩子,急忙询问孩子的情况,“我爸爸早上在家给我做了饭,中午在这里阿姨还给我带了好吃的,不渴也不饿”,见到孩子安然无恙,不哭不闹,在一旁安静的玩耍,一颗悬着的心也渐渐落下来。眼看着到了下班时间,为了不影响办案的公正性,经过多方联系,联系到孩子已经上大学还未开学的哥哥,经多次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事情的严重性,孩子的哥哥终于让其爷爷接通了电话,法官晓以厉害,告知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再不来接孩子,就要把孩子送到救助站。
终于,经过苦心劝说,傍晚时分,孩子爷爷将家庭住址告知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将孩子安全送回。
法官提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态度和消极对抗行为对法院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影响工作效率,浪费司法资源,我们呼吁当事人理解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义务,切莫冲击司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