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成贵 马力元)全民共同抗疫时刻,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在防控同时不断研究创新办案新模式,因案制宜,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促成案件调解,尽最大努力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同时为群众减少不必要出行的风险,真正地做到司法为民。
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调解,成功调处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1年,原告陈某委托被告某中介公司出售房屋,房屋出售后中介公司告知陈某房款共计18万元,后陈某得知中介公司收取房款20万元,多收取的房款2万元并未给陈某,故向其多次索要无果,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人赵法官考虑到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认真梳理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诉争案情不复杂,有调解的可能。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并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赵法官打电话向中介公司负责人释明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和规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并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矛盾焦点出发,及时转达双方调解意见、调解数额及金额支付时间等,逐渐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反复沟通后,是双方消除了误解,终于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随后,工作人员携带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前往双方各自所在小区,并让双方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以人民为中心,法官使审判工作真正做到时刻心系人民。(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