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畅)2020年全国“发挥执行执行、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落地,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各方的不利影响。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某消防工程公司因未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春节前,申请人某安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调查情况,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向法官说到:“这笔53万元的工程款,我们公司确实拖欠了很久,但我们不是不想还,因为疫情影响,我们公司效益一直不景气,勉强支撑着够给员工开工资”。
经过调查,杨法官得知该公司财务账户上现有30余万元,但是是准备给员工支付年底工资的钱。杨法官又向该公司工程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到,年后该公司会收回一笔工程款。杨法官坚持特殊情况特殊分析,权衡利弊后,考虑到工人们辛苦了一年,得保证工人的工资发放不受影响,决定暂不扣划该公司账户上现有存款,而是及时跟踪该公司后续进账。杨法官顶住压力,将这些情况告知了申请人,最终征得了申请人的同意。
二月底,查询到被执行人公司如期收到了工程款后,法院立即对账户内存款进行了扣划,并于当日发放给申请人,案件成功执结。
该案的执行,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找准各方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保证被执行人公司数百名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未受到影响,有力维护了节假日的社会稳定。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攻艰克难,既对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继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