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志君 张淳)3月10日上午,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贯彻最高院明传《关于对部分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进行视频督察的情况通报》精神,司法警察大队长孙国强和警务督察王立新对安保、值勤等警务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
督察内容主要以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单警基本装备的配备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章守纪等几方面来进行。
督察结束后司法警察大队长孙国强针对情况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法警队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法警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扎实做好司法警务保障工作。二是以此次情况通报为契机,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履职,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从全院工作大局出发,树立督察工作责任意识,增强敢于督察,勤于督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开展督察工作。为更好的服务审判工作,延伸督察工作,一定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定期对法警大队、纪律文明、司法礼仪、规范值庭、依法出警、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督察。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障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