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蒋冬梅)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法官的日常工作就是办理各种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案件非常注重时效,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保全法官往往比申请人还要着急,因为法官深知财产保全对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性。刘法官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急案,总是和时间赛跑似的赶着去办案……
2月26日是元宵节,这天刚一上班,刘法官就准备带着保全手续去房产部门。由于办案车辆紧张,刘法官干脆带着书记员步行前去,时间紧迫,赶在下班之前就将被执行人张某位于柳河县姜家店乡某村的房屋办理了查封,立案仅半天就迅速办理了财产保全。申请人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吃惊,他说:“今天是正月十五,没想到法官过节也不休息,这么快就办理了保全,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办结一件财产保全案,这在刘法官的工作中没有什么特别的。因为保全财产多种多样,情况也各有不同,刘法官总是抱着对案件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办案过程中,他不仅绷紧时间弦,而且对保全的财产总是认真进行分析和判断,经常跑到现场实地查看财产情况。正是他这样认真的工作态度,他办理的保全案件让当事人非常满意。作为一名财产保全法官,他觉得这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肯定。
最后,刘法官告诉大家:“如果要来法院起诉的你在担心将来生效判决中财产可能会遭遇对方转移,以致你辛苦了多年的血汗钱打水漂,那么财产保全你可以了解一下。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提供有力保障,是非常好的避免‘执行难’的法律手段。”(吉林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