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牛奔)“你们元宵节不放假吗?唉,真的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现在就给钱。”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看到执行干警后惊愕的说道。2月26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原告李某跟随被告刘某在新蔡县建筑工地工作,但其工资被告刘某却一直拖着未结算,原告李某多次追要未果,遂将被告刘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李某的工资316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刘某以公司没有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其外出躲避执行。
临近年关,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很可能回家过年,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大年三十早上六点去其家中进行传唤,不料却扑了个空,其父亲称刘某虽然打电话说回家过年,但至今却不见人回来,自己对儿子这样的行为也感到不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没能在年前将农民工的血汗钱要回来,执行干警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总感觉被执行人刘某确实是已从外地回来,只是不敢回到家中,经过多番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刘某大年初一回到了其岳父家中过年至今,执行干警于2月26日元宵节这天早上七点来到了其岳父家中,于是才有了开头这一幕。认识到错误的刘某赶紧从屋里拿出现金当场履行完毕,考虑到传统元宵佳节家人团聚的习俗,加上其承认错误并获得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谅解,执行干警决定不再对其进行传唤。当申请执行人李某接下执行款的那一刻,执行干警如释重负,相视而笑,该案在元宵佳节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