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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温度 执行有力度 吉林辽源市龙山区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慧颖)“谢谢你们,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日前,当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某村村民陈某某的母亲获得1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他紧紧拉着法官的手感激的说到。
 
  2015年,陈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无语言表达能力、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经评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陈某某家无房产,一家人现居住在其外公家,外公年事已高且身患癌症重病,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其弟、妹年幼离不开人照顾;其母亲体弱多病无法外出工作赚钱养家,只能在家照顾年迈重病的外公、年幼的弟弟妹妹以及身患重病的陈某某,全家人靠父亲一人打工糊口,生活及其困难,不能维持陈某某及其外公基本医药费。而涉案被执行人为刑满释放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该案经仔细筛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1年2月20日上午,辽源市龙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领法警队与行政庭干警驱车30余公里来到陈某某家中,将15万元救助款亲手交到陈某某母亲手中,出现了文中开篇的一幕。
 
  据悉,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此次共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余元,切实将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及时送到了困难当事人的心坎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公信权威。
 
  为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领取救助金,同时又尽量做到疫情防控两不误,龙山区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将传统的现金集中全部发放调整为“发放一部分、转账一部分、送达一部分”方式发放。对于市内部分救助当事人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领款,对于偏远地区又无法转账当事人,执行局干警携现金亲手送交困难当事人手中,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这只是此次发放司法救助款的一个缩影,在新的一年,龙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渠道,努力让更多困难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