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依力哈木·克日木)近日,新疆伽师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了七年的抚养费案件,用有效、快捷的执行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艾某与阿某经法院调解离婚,8岁大的儿子随母亲阿某一起生活,艾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其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艾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支付抚养费。如今孩子要上学,再加上阿某因一次意外左腿骨折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因此无奈之下,阿某于今年1月向伽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艾某,又让艾某传至法院进行约谈,告知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严重后果,同时依法采取了更加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通过网络查控艾某的财产,确保了执行款4.2万最终到位。考虑阿某左腿骨折不方便来法院领取案款,执行法官亲自前往阿某住处把执行回来的案款交付给她。
近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屡克执行难关,尤其加大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确保了涉民生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