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铭齐)2020年,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江源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为江源社会和谐稳定、“一谷一城”建设、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府院联动
深入落实省政府、省高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在江源法院设立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目前,“中心”诉前调处案件10件,化解5件。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3份,发司法建议5份,为高铁等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
贯彻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部署,努力营造营商法治环境。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为加快推进“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受理涉企案件137件,标的9494万余元。开辟涉民企网上立案“绿色通道”,立案124件,占网立案件的43.2%。审理对企业经营实施犯罪案件2件,判处5人为防范金融风险,与辖区内6大银行的法务人员建立了微信群,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2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
打造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落实便民措施。投入308万元,建设科技法庭,对诉服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在服务窗口设立“好差评”评价系统,倒逼诉讼服务质量提升。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展便民登记立案,为符合求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3万元。诉讼服务综合数据指标88分,列全市第一。
二、落实疫情防控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江源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投入防疫资金18万余元,出动车辆220余台次,运送人员、物资1200余次,行程4600公里,排查登记车辆3047台、8109人。
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开通网上立案、开庭、视频调解、电话咨询等信息化服务,审理、执行案件57件;审理妨害疫情犯罪案件1件1人。
三、开展扫黑除恶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8次,制定《江源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方案4个。审结涉恶案件3件36人,“保护伞”案件9件10人。发出司法建议3条;判处财产刑3071万余元,已收缴315万元。按照“六清”攻坚方案要求,案件清结工作已于6月20日完成。
四、履行司法改革
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制度。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08件;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件,平均审限18天,适用速裁程序15件,平均审限6天,当庭宣判率70%。
认真落实院、庭长监督、办案制度。2020年院庭长结案886件,占结案总数的49.09%。上线运行院庭长监管平台系统和执行“三个规定”监管平台系统,院庭长监督管理案件67件,占5.86%。
加强诉前调解,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立“白山市江源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诉前调解室。目前,诉前调解案件567件,占民商案件的66.31%,调解成功442件,调解成功率77.95%,司法确认86件,平均用时2.6天。
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强化诉裁繁简分流。推行“速裁三步法”。通过速裁程序化解民商纠纷290件,占民商一审案件34%,平均用时3.7天。
继续加强家事法庭建设。受理家事案件205件,审结191件,结案率93.17%,调撤168件,调撤率87.96%。(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