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川)2021年1月15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陈某依法批准逮捕。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8日17时许,陈某、唐某某(另案处理)、杨某某(另案处理)、杨某1(另案处理)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某镇某村罗某某家林地里,将一棵黑塔子(又名金弹子)盗走,于次日1时许,以人民币3300元卖给周某权。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窃黑塔子树价值人民币7933元。
检察官普法: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心生贪念,以身试法。更不要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技高一筹,能逃脱法律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被依法打击。(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