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蔚 张桠栖)2021年1月4日,申请人魏某在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领到执行款11万余元,他艰辛的讨债之旅终于得偿所愿。
2019年9月,由李某协调,李某与吴某分两次向魏某借款合计13万元,二人共同向魏某出具借条,并口头约定了利息。之后魏某多次向二人催要借款,二人均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2020年4月,魏某将二人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吴某和李某承诺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向魏某清偿借款及利息13万余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到期后,吴某和李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吴某和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知双方来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吴某当即向魏某还款2万元,并提出希望对余款宽限些时日,他会尽快凑齐还给魏某。鉴于吴某诚恳的态度,魏某表示愿意再宽限几天。期间,执行法官一直积极与吴某沟通,促使其尽快偿还剩余借款。但没想到吴某先还2万元只是缓兵之计,剩余款项他一拖再拖,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意识到吴某又在故技重施,推脱赖账,不能任由其逍遥法外。于是再次致电吴某,耐心向其阐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面临的司法后果,严肃表示如若其继续赖账不还,法院将依法立即对其实行拘留措施,不再容忍他挑战司法底线。听到执行法官坚定的语气,吴某知道再也拖延不了了,于是乖乖把剩余借款交到法院账户。
2021年1月4日,申请人魏某终于在法院领到剩余11万余元执行款,他心头的忧虑得以化解,该案顺利执结。(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