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云龙)“听见有人喊着火了,周围还有很多易燃的家具和来购物的人,我来不及多想,拿上灭火器就冲过去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面对突发情况,这是我应该做的。”白城中院执行局干警宋石岐救火后这样说道。
近日,白城市一家具商场中突然发生火灾,恰好被宋石岐路过遇到,他毫不犹豫地跑了过去,发现商场内一处商铺有明火,并有扩大之势。情况紧急,宋石岐临危不惧,在脑海中做出准确的预判——先断电后灭火。“老板,商店的电源总控开关在哪里?我们先把电源关闭,防止救火的时候出现触电危险。”电源切断后,宋石岐拿起灭火器,一边疏散四周群众,一边组织人员灭火,同时将附近的易燃易爆品搬离。“大家远离着火点,注意身边和脚下的家具,别被绊倒。”火情在宋石岐睿智果敢的组织和紧张有序的行动中,很快被扑灭,避免了遭受更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尽管救火过程中弄脏了衣服,但宋石岐并没有抱怨,一直帮助清点受损家具,整理店内物品,将一切收拾妥当后才离开。院里的同事们在得知他救火的事迹后,也纷纷为他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但宋石岐却说“作为法院干警,这都是应该做的。”
第二天,商场物业将一面印有“中法儿女 见义勇为”的锦旗送到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法院干警在火情发生时的全力帮助,对法院干警在火灾面前奋不顾身、乐于助人的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