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牛奔)“法官你好,我是郭某的妻子,今天代他来还所欠款项,能不能快点解除我丈夫的限制高消费措施。”郭某妻子急切地说道。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新蔡县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与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为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郭某履行完第一笔款执行款1万元后便“消失了”,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原来,郭某去了广西做生意,想着去那么远还钱的事能拖就拖,说不定时间长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也不会再追要了,谁知道家中有急事需要快点回来,买飞机票时才发现自己被“限高”,郭某终于意识到不守诚信产生的严重性,所以立即联系其妻子让代为偿还剩余款项4万元,于是才出现了开头这一幕。
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蔡县人民法院全方位、多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不断提高被执行人失信成本,逐步营造了“守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