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红梅)为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为今后教育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2020年12月18日,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沙坪司法所对辖区内新增的社区矫正对象岑某某办理入矫手续。
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岑某某讲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和《社区矫正告知书》,告诫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准时参加各项教育、公益等活动,每周及时向司法所报到,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其次,工作人员向岑某某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岑某某在日后的生活中若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力。岑某某表示会遵守《社区矫正实施方法》的相关规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并签订保证书,表示一定会配合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最后,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岑某某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进行首次谈话,了解其生活情况,鼓励岑某某积极融入社会生活,在矫正对象期间好好表现,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沙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