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洪成)“分手应该体面,才能不负这些年。”伴侣分手本就是一种遗憾,所以,人们往往都希望能够好聚好散、体面分开。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就调解了一件离婚案件,使原告撤诉,选择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离婚。
2011年,佟某与刘某登记结婚,二人均系二婚,婚后无子女。虽是再婚,但二人感情很好,只是刘某酷爱喝酒,醉酒后常对佟某谩骂殴打,醒酒后却不承认对其打骂,也不道歉,致使佟某饱受折磨,夫妻感情一天不如一天,因此佟某决定要起诉离婚。
三源浦法庭受理案件后,赵法官首先与原被告联系沟通。被告刘某承认自己有酗酒的恶习,但自己只动过两次手打原告佟某,并且指责原告佟某爱说谎,没有真心对待自己,也强烈反对原告佟某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觉得“丢面子、不体面”。刘某表示“我们是二婚,走到一起不容易,离婚可以,但是想高高兴兴的走到一起,体体面面的分开。”
了解到被告的想法后,赵法官及时联系了原告佟某。但原告佟某对刘某不信任,起初并不同意和被告刘某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被告刘某也不同意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双方僵持不下。考虑到佟某想尽快离婚的诉求,赵法官再次耐心的为原告做思想工作,释法说理分析形势,讲明了去婚姻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好处,并告知被告刘某会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会顺利便捷,这样既节省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能体面的分开。最后,原告佟某撤回了对被告刘某的离婚诉讼申请,选择了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