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帅)2020年9月危房农民工峦某等一行九人,在我镇某村进行蔬菜大棚建设,工程完工后,老板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近日,栾某等人来到西湖镇集体找老板讨薪,由于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造成矛盾激化。
西湖镇政府了解情况之后,立即安排派出所、司法所、人社所等部门介入处理。经调解,老板仍拒绝支付劳动报酬。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司法所立即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第一时间协调本镇法律顾问收集登记每一位讨薪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以及证据材料,为农民工代写诉状,并向法院立案。
经过西湖司法所的耐心解释及正确引导,栾某等人平复了情绪,同意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事件的解决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的维护了西湖镇的安全稳定。(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