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黄晓东 许怡倩)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将“零违纪”作为党风廉政年度工作目标,多举措、全方位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近日,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干警黄晓东在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后,收到当事人发来的1000元感谢费,其当场拒收并将红包退还,彰显了该院干警坚守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廉洁自律的良好司法作风。
据悉,2015年被执行人林某将800亩土地转让给申请执行人尤某,尤某将土地转让款全部打给林某后,林某却只给尤某430亩土地,多余的土地转让款经尤某多次催要,仍有10万元未退还,2019年12月,林某给尤某出具借条一张,却迟迟不还钱。为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尤某一纸诉状将林某送上了被告席,经该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林某支付原告尤某土地转让款1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174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
尤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林某以目前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银行账户无存款,但其在某乡有几百亩棉花地,执行干警以其拥有的棉花地为突破口,督促被执行人林某尽快将卖棉花卖出用于还款,最终将101174元案款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尤某收到欠款后十分激动,其女儿尤某当场向执行干警转账1000元作为感谢,该院执行干警黄晓东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们执行干警的分内之事,履职尽责是我的义务”将红包当场退还,黄晓东同志在工作中严守司法底线,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行为值得全院干警学习。(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