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彦辰)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日的确定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提升司法工作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在活动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及律师发放法律宣传单,与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相关知识的宣传。并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二道江区法院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进行了宣传,同时,向群众介绍新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办理流程以及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受法院文化,“零距离”感受阳光法治。
二道江区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争做法律坚定的“维护者、遵守者、践行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