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晓屹)跨域立案是司法为民便民的当代实践,是对群众路线的生动诠释。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跨域立案原本是法院与法院的对接,但是随着人民法庭的逐渐增多,案件越来越分散,法庭也成为了跨域立案的立案方。
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作为协作方,成功受理一起跨域案件,协作当事人在“家门口”完成“异地立案”使当事人免于奔波,同时获得了当事人诚挚的感谢。
2020年11月20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何某来到通化县法院快大茂法庭递交立案材料,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经审查材料后发现,该案件为离婚案件,适用于一般管辖,即除特殊几种情况外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现被告住所地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某村,并且被告已经在此处生活五年以上,通化县快大茂法庭已无管辖权,该案一审法院应为胶州市人民法院。
鉴于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又急于立案,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向原告及其家属推荐了跨域立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既降低了出行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解决当事人的诉求。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立即与胶州市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沟通,将相关材料通过微信传给跨域立案负责人员进行审核,并且按照管辖法院的要求协助当事人何某对诉状及其相关材料进行更改。然后依法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跨域立案。在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当事人何某在通化县法院快大茂法庭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异地立案。当事人在收到立案成功的通知后,表达了对立案工作人员的感谢,对通化县法院快大茂法庭提供的高效便捷的服务点赞。(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