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官衣思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孙某与岳某是二十多年的发小,关系一直很好。
2015年二人合伙经营一家海鲜超市,孙某投入140200元。同年7月,因海鲜超市经营效益不好,孙某便向岳某提出散伙,但岳某执意继续经营。双方协商后约定:孙某所投入的140200元作为岳某向孙某所借的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条约定岳某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清偿孙某款项合计140200元)。海鲜超市继续由岳某继续经营,孙某退出经营。
但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孙某念在与岳某多年好友情分上,一直宽限岳某,未进行催要。截至2020年7月8日,岳某尚欠孙某125720元,因孙某当前急需用钱,故将岳某起诉至二道江区法院,请求岳某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
开庭审理前,岳某联系承办法官衣思,称自己在外地,无法及时回到通化参加庭审。在争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本案通过网络庭审方式进行公开审理。
网络庭审过程中,衣思法官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希望双方念在多年友谊的情分上,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同意岳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125720元,并自2015年12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4.15%给付利息至偿还完毕时止,自2020年11月起每月12日前还款2000元至本金和利息还清时止。
二道江区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不断探索现代化的审判模式,在确保程序合法的情况下,远程视频庭审调解纠纷,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