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赌海无涯,回头是岸。90后出纳沉迷网络赌博,挪用公司资金获刑。
【基本案情】 近日,新疆疏勒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25岁的任某为某公司出纳,在疫情期间,被告人任某为了赚取钱财,进入网络赌博,其不但没赚到钱,还输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其总想着将输掉的钱再赚回来,便起了挪用公司资金来赌博的念头,先后从三家公司挪用资金12万多元,投入到赌博网站,并全部输掉,后被其任职的公司发现而案发。案发后其家人四处举债,退赔给被害公司9万多元,余款3万元至今未还。法院依法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任某作为公司的出纳,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供职公司的资金,进行网络赌博的非法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被告人任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侦查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并退赔被害人大部分钱款,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公诉机关起诉前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过程中当庭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近年来,网络极大地丰富了民众的生活,其中年轻人是网民数量的主体,同时网络上也存在大量的不安全隐患。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每一个成年人,都不要有不劳而获的思想,网络大数据时代的赌博禁果,千万不要去尝。赌博是危险品,每一个人都应当远离赌博,不要以为自己只是小玩一下,其实大部分步入赌门的人都没能控制住自己,在赌博的路上越走越远,希望每一个人都远离赌博,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劳动去奋斗,才能获得幸福的生活。(新疆疏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