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刘敏)2020年10月26日,暖阳高照,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像往常一样,湖北省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铁路公安处襄阳车站派出所民、辅警在襄阳火车站广场巡逻。
下午16时30分许,民警在巡视过程中,发现车站售票厅对面天桥底下有一名穿红色衣服,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独自玩耍,身边也没有随行的父母。天桥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民警初步判断其与父母意外走失,遂耐心询问小女孩及其父母的名字,家住哪里,奈何小女孩年龄太小,性格又比较内向,就是不开口说话。为舒缓小女孩的紧张情绪,民警立即到车站附近的蛋糕店买了一杯温热的奶茶,小女孩喝了一口,仍然不说话。沟通无果后,16时50分,民警带着小女孩到火车站警务综合平台请相关单位协助,平台民警到辖区九隆商场办公室,将手机上小女孩的电子照片,拿给工作人员钟某,询问是否有商户家的小孩走失。巧的是,钟某正是小女孩的姨夫。
17时15分,小女孩的母亲李女士急匆匆赶到火车站警务综合平台,李女士回忆说,下午那会儿,她正在九隆商场一楼卖鞋子,也没有注意到女儿是什么时候不在自己身边的,在妹夫钟某给自己打电话后,这才有所警觉,面对如此大意的母亲,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临走前,李女士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湖北省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襄阳车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