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卓勇哲)2020年10月15日,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辖区八道沟镇、宝泉山镇、新房子镇等地,为人民陪审员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就其中的相关法律知识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学习,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知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庭审能力普遍提升。
在学习过程中,八道沟法庭庭长范涛向人民陪审员发放了《民法典》,并就《民法典》中涉及到与百姓生活紧密结合的相关内容做了重点讲解,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八道沟招待所的个体工商户于福香谈到:“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的案件审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必须要学习,八道沟法庭组织的活动非常接地气,给我送了书籍,及时更新了我的法律知识,通过法官现场讲解方式,让我更加有信心学好民法典,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服务于审判工作。再者,我也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学好了《民法典》不仅可以保护好我自身的权益,我还可以向周围群众宣传相关知识,服务人民群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学好《民法典》意义重大,《民法典》条文较多,内容丰富,需要认真学习研究,才能熟练运用。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向人民陪审员宣传《民法典》,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学习,促进共同提高,由法官对重点法律条文结合实践进行讲解,也加深了人民陪审员对《民法典》知识的学习与理解。今后,八道沟人民法庭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络与共同学习,提升人民陪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通过他们扩大法治宣传力及影响力,引导辖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建设。(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