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杨蕾 张婕)新技术催生新方法,新方法带动新改革,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随着“大数据”、“云平台”等高新技术的适用,审判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深远的变化。10月12日,贵州省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利用微信视频聊天功能成功远程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保证了案件高效快捷的办理,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4月18日,被告姚某向原告道真某加油站购买0#柴油,后姚某未能支付油款便向原告立据承诺于2019年4月28日还清所欠油款共4440元。但是,姚某却至今仍未付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认为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可能性。但由于被告姚某身在广州务工不便返回,承办法官本着方便群众、节约诉讼成本的想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分别添加了双方的微信,通过微信的视频聊天功能组织双方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近年来,随着科技日益发展,道真法院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媒体手段提高办案质效已经成为新常态。这种办案方法节约了审判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是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贵州省道真县人民法院)